解读威迈斯的避税方式,业绩取决于单一大客户
深圳市伟玛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开关电源,包括车辆电源、通信电源、电梯电源等应用领域的产品。
根据此次IPO,魏玛最初成立于2005年,实际控制人是万仁春;2009年,蔡有良和杨雪峰转让了魏玛的全部股份,但实际上,这两人转让的股份是戴万仁春持有的,直到2013年7月才解除了股权关系。
发言人说:"根据公众资料,万仁春先生於二000年三月至二零零九年五月出任爱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的市场推广总监。爱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供电系统、精密能量控制分配系统,与威玛斯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魏玛在成立初期是否依赖爱默生的技术或客户资源?2009年,万仁春对魏姆斯的所有权被蔡有良和杨雪峰所取代。这是为了规避万仁春离开爱默生时签署的竞争禁令协议吗?魏马斯在回答时说:"在解决代表关系的过程中,不存在利益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也没有争端或潜在争端。
值得注意的是,万仁春透露,2017年12月,万仁春以1,760万元的价格将其4.4%的股权转让给了李秋建,并以60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1.5%的股份转让给了受让方丰图汇瑞。"同期,丰图汇瑞还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魏玛的核心股东刘俊手中转让了2.5%的股份,而胡锦涛Bridge和其他自然人洪玉树也以同样的估值接受了魏玛的股票。这笔交易与魏玛的总估值仅为4亿元人民币相吻合。
随后,在2018年3月,万仁春、刘俊、蔡有良等外部机构和自然人,如扬州商奇、同生金元和韩光斌,分别以每股1.4545%的比价出售股票,相当于89.87.67亿元,相当于魏玛的总估值6.18亿元,比三个月前股权交易时的估值高出50%以上。
据了解,丰图汇瑞的核心受益者是自然人王峰,他同时也是北京北控工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
业绩增长取决于单个大客户
根据此次IPO,2018年3月,深圳通盛金元投资伙伴关系(有限合伙)和扬州尚奇三期汽车行业并购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分别以4000万元和1500万元的价格获得魏马斯股份的6.15%和2.31%,通过流通股和增资。
49.52%的同生金元投资来自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洁庄股权投资伙伴关系(有限合伙),上汽集团间接持有洁庄投资99%的股份。同时,捷昌投资和扬州尚奇的基金经理是上海尚奇投资管理合伙公司(有限合伙)。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称,上汽投资的执行合伙人是冯哈尔伯。他在上汽集团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从1998年9月到2017年7月,他一直担任上汽集团的副总经理和合规风险控制主管。
值得注意的是,上汽一直是魏玛的前五大客户,但上汽2017年的收购金额仅为377.72亿元,排名第五,但2018年,两家基金完成持股后,上汽对魏玛的收购金额飙升至18580.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近五倍,一举成为魏玛的最大客户。"2019年前三个季度,上汽对魏默斯的收购金额达到1.69亿元,与2018年全年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差别;然而,上汽集团自身的业务规模同期却在萎缩,营业额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25%。
这些数据表明,上汽在2018年和2019年前三个季度增加了对魏玛的收购,超过了上汽自身的业务规模增长。这与这两只持有魏玛股份的基金有直接关系吗?魏玛也没有解释。
此外,公开数据显示,上汽在2020年的表现不佳,而6月份的产销报告显示,上汽的全系统产品生产下降了30.27%,销售额同比下降了30.24%,这也引发了人们对魏马斯是否会导致2020年业绩压力激增的担忧。对此,魏马斯回应说:"公司与上汽的合作是双方的正常业务需求,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公司订单更充足,手头订单覆盖状况良好。
经典"的避税操作
IPO数据显示,魏玛在2019年前三个季度合并后的营业收入为5.7亿元,而同期魏玛母公司的营业收入为5.67亿元,也就是说,魏玛母公司和子公司几乎所有的对外销售都是由母公司完成的。但同时,不包括投资收益,魏马斯合并后的经营利润为6366.2万元,母公司为-18.63亿元;即母公司实现了5.67亿元的巨额收入,如果不是子公司的股利投资收入,它仍会亏损。
不仅如此,2019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的经营成本为4.08亿元,而母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期高达4.87亿元,也就是说,魏马斯母公司在合并范围内向子公司提供了近8000万元毛利。
更详细的数据显示,魏马斯软件(Weimas Software)是Weimas的核心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但该子公司的盈利能力非常不寻常,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6104.96亿元。结合上述信息,它指出,魏玛母公司通过集团内部交易,从全资子公司魏马斯软件(Weimas Software)大举收购,并在此过程中实现了母公司实际利润向子公司的转移。
魏玛搬迁的原因是什么?隐藏在税收政策中。招股说明书披露,魏玛软件及其全资子公司魏玛软件是国家级高科技企业,在报告期内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如果实际增值税负担超过3%,魏马斯软件公司对自己开发和生产的软件产品立即实行退税政策,税率为17%。
也就是说,魏玛母公司通过内部采购将毛利润转移给子公司魏玛软件,最大程度上可以享受软件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在这一过程中,内部交易价格是否公平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事实上,从2017年以来的财务数据来看,魏玛母公司在扣除投资收入后的营业利润,累积利润很少。